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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跟大家提過的調解法律魔法策略個案終於要來了!這次要來跟大家聊聊一則車禍調解的法律魔法策略。其實法律魔法有個很重點的核心:「法條是死的,但詮釋法條的人是活的。」,當我們理解這個核心觀念後,我們就可以來進行這次的法律魔法策略。這次的個案是在行經路口時被一輛機車側撞,對方倒下但他沒倒下,發生事故當下對方有詢問是否要私下和解?但這位個案也聰明立馬報案叫警察!剛好這個路口沒有路口監視器,僅有個案自己的行車紀錄器,警察記錄完事故現場後,便請我的個案到派出所做筆錄。

 

在這個路口的路權上,我的個案是主要幹道,對方則是支線幹道,在路權上算是我的個案占優勢。筆錄順利做完後,我的個案聯繫完她的保險後,跑來跟我尋求我協助,他說對方有點奇怪!明明初判表還沒出來就要我賠錢給他,一開始說要休養,後來又說他機車壞了隔天要坐計程車上班,要我出錢補貼他交通費。我心想:「這個人感覺不好處理」,於是我就跟我的老師討論一下我的法律魔法策略,我的老師給了我一個觀念:「車禍案件很難是其中一方完全免責,雙方都會有要承擔的責任,只是比例的多寡。」,聽完老師給我的觀念後瞬間頓悟,於是我選擇了水星來增加個案在這起事件中的優勢,再來我請個案給我三聯單影本用金星來增加執法人員對個案的好感。

 

這起事件約莫過了兩個月,初判表才被通知可以領取,幸好這時油燈已經做完十三日,而此時就是揭開魔法是否有成功的時刻了,個案跟我說:「對方欄位寫著未讓主要幹道先行,自己的欄位寫『疑似未做隨時停車之準備』。」。聽完這個結果,心想初判表這樣寫局面就是對個案有利的,後來個案跟我說:「幸好那個路口對方的車到地上有畫設『停』,才讓個案在法理上有了一定優勢在。」,那在保險理賠上依照經驗法則通常會是,主要肇責要負擔對方七成,次要肇責要負擔對方三成,而我的個案需賠對方三成,而對方需賠他七成。

 

收到初判表後個案也跟我提到,其實他有發現承辦員警真的對他不錯,本來他出車禍當天沒有要去驗傷,是承辦員警有意無意地提醒他才去醫院驗傷,也因為這個驗傷才免於在後續的調解中吃虧。其實這次的個案提醒了我們一件事,我們沒有辦法去強制改變法條,但我們可以去影響詮釋法條的人,而在利用魔法影響上如何「保全對於自身有利的證據」以及「時間的餘裕」是影響法律魔法成功的兩大重要因素。(這次的個案尚未結束,重點是調解的精彩過程)

 

(圖片來源:網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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