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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靈工作的合作,對我來說,還有第二層涵義:「我們不是神靈的代言人」。請問你有看過貓小姐或是賈森米勒,擅自修自身宗教信仰教義嗎?對我來說,身為一個魔法工作者,必須要盡力去謹守宗教與魔法巫術的分界。即使我使用魔法巫術,也可以有屬於自己的信仰,但我不會自認為自己就是神靈代言人。

 

因為我們的角色是「合作」不是「代言人」。因此,當我要以魔法巫術與不同文化神靈合作時,我首先要去思考的是,我這樣做法有沒有去侵犯的這個宗教?再來則是有沒有侵犯到當地文化?

 

舉例來說:我不會到媽祖廟,點燃白色蠟燭,塗上橄欖油,念誦著聖經,祈求媽祖的保護。因為台灣民間保留著,專屬的科儀、節慶祭祀,若你要祈求媽祖的保護,最簡單的莫過於擺放金紙供品,點香稟告,如果你要問事,還有籤詩與爻,甚至還有專門問事的乩童。

 

即便我教授聖徒魔法,我也沒有為人受洗,進行聖儀的資格,因為這是宗教的範疇。聖徒魔法是依循著胡督魔法中的架構,因為聖徒曾在世為人,死後被封生,其本質為亡靈,所以我可以憑藉著祖靈觀點,來與聖徒工作,也就是所謂的胡督-聖徒模式。

 

而這正是神靈工作的重點:「我必須要有一套論述,將宗教與魔法巫術盡力區分」。而不是仰仗著我有特殊體質,攀附神靈關係,星盤命格的獨特性,將神靈工作簡化到,我突然接收到某某神靈的訊息,我接收訊息的開關關不掉,我對能量很敏感,我星盤中某顆行星宮位特別優良。

 

上述這些現象,近年來開始充斥在網路上,許多以神靈為名的魔法產品、靈性產品,並宣稱有神靈加持過,可以拿到祭祀該神靈的廟宇使用,如雨後春筍般冒出。但問題來了,這樣的方式是否有侵害到宗教呢?特別是該位神靈,在現今社會中仍被大眾祭祀信仰,如:台灣民間信仰。

 

這個隱藏風險,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呢?我之前曾在網路上,看到宣稱獲得某宮廟神靈的指導,因而推出相關魔法產品、靈性產品,後來引發該宮廟發出聲明澄清。

 

其實台灣民間信仰一直努力地拚轉型,擺脫大眾對於宮廟文化的負面形象,如:結合社會公益、賑濟弱勢、舉辦運動賽事、教育獎學金、繞境環境的改善、文創商品、減香減金。因此,上述不尊重傳統文化的作法,很容易摧殘到我們的文化,甚至讓人對於魔法,或者是民間信仰,有著負面觀感。

 

對我來說,宮廟之所以能聲名遠播,除了與背後的民間文化、在地政治有關外,還有著一群努力協助宮廟轉型的人們,以及對於民間信仰有心靈寄託的人們。

 

不應該將自身的商業利益,架構在此之上進行剝削。如果真的很想與該間宮廟合作,為何不依循著正常管道,如:提出合作計畫。如果你真的很喜愛某宮廟的某位神靈,你可以去擔任工作人員,甚至也可以去競選主委職位。

 

(圖片來源:網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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