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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觀前述四篇文章,我們談論到了一個品牌,之所以強大甚至能屹立於商場上,個人品牌獨特性的重要性,也就是我想讓消費者,看見什麼特質,吸引消費者前來消費。

 

但某些市場後進者,看見了商機,趨之若鶩的搶進,但採取的是產品複製的技術,而不是針對該品牌進行研究,以致淪落於原廠件與副廠件兩者的差別,而就是為什麼會有產業分析這門課的原因。

 

而採取產品複製技術者,往往忽略了這項重大風險,假若又有一位市場後進者,前來複製你的產品,兩者條件不相上下,加上你又沒有特別突出的條件時,是不是消費者就會開始游離?

 

後來甚至採取著,你做什麼產品,我就跟上複製,反正名稱雷同,總會有消費者買單。長期下來,缺乏對目標客群與自己產品線的規劃,逐漸演變成一次性銷售,或是所謂的春藥式行銷。

 

最終迎來的是,消費受眾的消費疲軟,新顧客無法挹注,老顧客開始紛紛不再消費,只剩忠誠消費群。但為了刺激消費,就得不斷尋找新產品,刺激消費者消費,甚至鋌而走險,走上抄襲的灰色地帶。

 

事實上,有件事也值得我們去深思,當我們兩者產品有著高度相似性,兩者是不是瓜分著同一塊餅,最終落得你沒賺到錢,我也沒賺到錢的窘境。很多人以為副廠件似乎可以漁翁得利,這你們就猜錯了,在我任職該公司期間,智慧財產權的訴訟案件從沒少過,只是看對方要不要出手罷了。

 

(圖片來源:網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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