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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了一陣子對方終於進來,對方保險專員先說話:「不好意思!我知道我們錯比較多,希望不要鬧到法院去,希望這次調解就能調解成功。」,個案跟我說:「不知道為什麼對方出去一會後,態度瞬間大轉變。」,之後開始談及工作損失,其中提到工作損失與交通費用時,對方就又大聲:「我就是會痛我才在家休息,我怕我的機車二次受損我才搭計程車,你憑什麼不理賠給我!」,此時,調解委員又開口說話:「O先生你的診斷證明有寫需要在家休養嗎?對方保險公司有提供代步車給你,你這樣要求補貼沒道理。」

 

於是這一項又被擋下來後,對方又要求了「慰問金」與「精神賠償金」,其中有一項求償,我聽完只能直搖頭,個案跟我說:「對方連健身房請假費用也要求賠償。」,我問個案那後來事件怎麼解決呢?個案說:「後來調解委員就請雙方計算賠償金額」,在結算金額時個案的保險專員突然搞突擊:「O先生既然你都提了慰問金跟精神賠償金,我們這邊也跟你提相同金額,你應該沒意見吧?畢竟剛剛都是你在說。」

 

我趕緊問個案說:「對方有答應嗎?」,個案說:「當時雙方金額差距一千,我想說他應該自掏腰包一千解決,想不到對方居然說好!」。最後就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簽了和解書,他說:「想不到發生車禍還能額外多出一筆意外之財,幾乎快我半個月的薪水。」。

 

聽完個案喜上眉俏的分享後,我就在想:「那魔法究竟作用在哪呢?」,我隨口問了個案一句:「感覺調解委員對你特別關照耶?」,個案隨即回覆我說:「沒有啦!後來我才知道那個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,當天那位保險專員平時就有在經營人脈啦!」,聽完後瞬間驚醒!對啊!這就是木星啊!除了好運外還會為你帶來貴人,而這位保險專員就是魔法作用後的效果!不然平凡無故的,為什麼調解委員要對一位素昧平生的調解當事人有好感呢?

 

這次的經驗有增長了我對於法律魔法的眼界,我才深深體會到為什麼要反覆地尋找魔法可以作用的現實條件,面對無法撼動的現實條件限制時,如:法律條文,我們反而可以去尋找當中的「Bug」從中去施作魔法,即使做不到大獲全勝至少能做到將損傷降到最低,而「法條是死的,但詮釋法條的人是活的。」正是我們找到的Bug,希望這次的個案能帶給大家對於魔法不一樣的觀點。

 

(圖片來源:網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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